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简称“中心”) 《2023 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目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为指导,以我省当前和今后教师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重点,立足学科前沿,突出理论前瞻性和实践应用价值,使研究成果能更好地为四川省教师教育改革提供政策参考、理论指导和实践范例。
二、研究重点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优化教师教育评价改革;深化教师学科核心素养和跨学科能力研究,推进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联系师范专业认证,促进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推动教师教育资源区域整合,助力教师教育实践共同体建设;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教师教育改革,强化教师教育体系建设。
三、申报条件
1.本中心课题面向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举办教师教育的高等院校、具有教师教育研究力量的教育研究机构及学术团体。
2.申报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研究责任,完成课题研究。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重点课题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3.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凡有本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曾经申报项目后被取消者均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出的申报项目,是对课题研究的领域、方向的提示,供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参考。申报人可以直接选用本指南中明确列出的课题,也可以将相关课题进一步分解细化,设立针对性更强的具体课题;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和研究基础围绕教师教育研究自行设计课题。
2.本年度课题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及委托课题四类,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勾选相应的课题类别。重点课题须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高度、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重点应用研究课题,须有利于解决当前教师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委托课题根据中心近年重点研究方向设立,委托具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和较 强科研能力的研究团队承担。
3.申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4.课题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
5.对于立项课题,中心将给予相应的科研资助经费,立项单位应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 年完成,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要求在1-2 年完成,委托课题按照中心规定时间完成。
6.课题结题要符合本中心的相关要求,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课程成果必须标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XXXX 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XXX”字样。
五、申报办法
1.所需材料:《课题申报书》原件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填写完成的《课题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分开装订,各一式3 份(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用 A4 纸印制,加上《申报情况汇总表》1 份,以单位名义汇总邮寄至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并提交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至指定电子信箱。
2.申报日期:本年度申报工作自 2023 年3 月1 日起开始受理,截至日期为 2023年4 月20 日(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3.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静安路5 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220 室,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张老师(请用顺丰快递邮寄)
邮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4765997
电子信箱:scsjsjy@163.com
中心网址:http://scteacher.sicnu.edu.cn/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2023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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