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同角度看,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对我国职前教师教育有不同影响,这使我国教师质量前景不明。从考试必要性角度看,统考强化了教学职业的专业性;从考试内容角度看,统考有利于提高教师质量。而从考试对象、内容和结果角度看,统考有可能损害教师教育的独特性,导致其边缘化;从考试配套制度角度看,统考使教师教育面临解制主义风险。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的学者王军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对职前教师教育的影响》一文中在分析了在如上背景下应采取的策略,如在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与教师教育体系双向互动中建构教师质量:尝试给予部分师范院校和专业以一定的考试自主权;实行强制性教师教育;建立多层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考试系统。
一、问题提出与分析框架
2011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率先在浙江、湖北展开;2014年9月,试点扩大到全国13 个省(区、市);2015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制度(以下简称教师资格统考)在考试对象和考试内容上较以往考试有着重大变革。其中,考试对象方面,将以往修完课程不参加考试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纳入考试范围;考试内容方面,大幅度调整考试科目,笔试不再只局限于《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幼儿园和小学两个学段的教师资格申请者考《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保教)知识与能力》两科,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段教师资格申请者考《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三科,考试内容体现“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
政策一出,引起我国教育领域内外的热议。赞成与怀疑者均大有人在,争论的主要焦点在于教师资格统考对我国教师教育,尤其对职前教师教育的影响。
二、教师资格统考给职前教师教育带来的机遇
(一)考试必要性:教师资格统考强化了教学职业的专业性
教师有“教师资格”是教学职业专业化的必然要求。更进一步说,一个职业专业性的标志之一是建立标准与资格体系。教师资格统考制度与我国2012年2月出台的新的教师专业标准相配套,构成教师标准与资格体系。新体系以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为基本理念,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对教师素质做了规定,为提升我国教学职业的专业性提供了保障。从国际经验上看,教师资格的获得一般需要通过考试。这既包括教师教育采用开放体系(即无论是否接受过教师教育都可以申请教师资格)的国家,也包括教师教育采用封闭体系(即只有在师范院校或师范专业接受过系统教师教育才能申请教师资格)的国家。采用开放体系的国家如美国,不管是否师范专业毕业,教师资格申请人必须通过教师能力考试方能获得教师资格。准教师通过考试获取教师资格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通用做法,是确保教学职业专业性的必要途径。
(二)考试对象和内容:教师资格统考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教师质量
教师资格考试是对教师从业资格的基本把关,是除教师培养环节外,教师质量保障的第一关,新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尤其凸显了这一作用。一方面,从考试对象上来说,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之前,我国只要求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而师范专业毕业生只需要在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普通话水平合格,就可以在毕业时直接领取教师资格证。这种只要修完课程就能获得教师资格的制度使部分师范生视毕业即合格为理所当然,缺乏竞争性与挑战性,难以保证师范专业毕业教师的质量,教师资格统考弥补了这一不足。另一方面,从考试内容上来说,对于所有教师资格申请者来说,新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完善了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教师实践能力的考察,考察内容更加贴合新时期我国对专业教师的要求,报考条件提高(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认证程序更加严格(笔试各科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才能申报教师资格),考试难度也更高。在最初两年的试点中,浙江、湖北共有28.08万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仅为27.5%,与以前各省考试70%的通过率相比,通过率大幅下降,大大提高了教师入职门槛。一言以蔽之,教师资格考试是确保教师质量的必要措施。
三、教师资格统考给职前教师教育带来的挑战
尽管教师资格统考的存在有其不可替代的必要性,有助于教师质量的提高,且全国性统考有利于国家掌握教师整体情况、调控教师教育。然而,相对于旧有的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统考却给我国职前教师教育带来新的挑战,这表现在:
(一)考试对象:教师资格统考有可能损害师
师范生教育的独特性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教师从数量上已基本满足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今后教师教育重心将转向教师质量的提高。教师资格统考制度是国家从教学职业专业化发展的内在需求和教师质量提高的现实要求出发提出的,反映了国家政府层面对教师质量提高的诉求。然而,教育教学能力是在复杂教学情境中长期实践积累出来的,不是在笔试中的纸上谈兵,也不是面试的一小段时间内的应对自如所能保证的。教师养成过程对教师质量的重要性。而新制度将这些都视若无物,极有可能损害师范生教育的独特性。
(二)考试结果:教师资格统考有可能导致师范生教育的边缘化
教师资格统考可能导致师范院校和专业的边缘化。首先,在我国教师专业性弱、社会经济资本占有少、高校设置师范专业门槛低以及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之下,各种高校出于不同的考虑办教师教育。其次,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之后,可能就是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大学里的教师教育者通常被政府要求根据教师考试的内容安排课程,这将使他们在教学上受到更多的限制,导致高校教师,尤其是偏向科研的研究型大学的教师更加缺乏激励去从事教师教育工作,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在与科研的角力中进一步被边缘化。
(三)考试配套制度:教师资格统考使教师教育面临解制主义风险
在教师资格“一考定胜负”的背景下,师范生教育独特性的泯灭与教师教育在高校中的边缘化将导致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不进入教师教育专业,转而进入社会上迅速出现的各种看似高效快捷的短期培训班。这些短期培训班缺少国家的监管,没有教师教育资质,却有可能因为经其培训的学生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而备受学生推崇。长此以往,这种培训班越来越多,有的甚至发展出自己所谓的教师教育理念,取得在教师教育领域的合法性与话语权。如此,教师教育将渐渐不受国家控制,造成教师教育的解制主义倾向。
四、结语
既然教师资格统考损害了师范生教育的独特性,能否尝试给予部分师范院校和专业以一定的考试自主权?基于现实需要,有三类师范院校和专业可以给予自主权。第一,在教师培养方面表现优秀的院校或专业。这些院校或专业的教师培养标准可能远远高于教师资格统考的要求,在长期的师范生培养中,他们积累了良好的声誉,建立了自己的考试或考察体系。国家应保护这种院校或专业的师范教育生态,鼓励其对教师资格考察方案的自主创新。第二,为边远地区服务的院校或专业。当前我国教师资源结构性不足,需要鼓励教师去边远地区任教,加之边远地区文化与我国教师资格考试中所表现出来的现代化城市文化的差异,可以考虑给予为边远地区服务的院校或专业以一定的考试自主权,或自己出题、或为想去任教的学生稍微降低考试分数要求。第三,民族地区的师范院校或专业。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教育改革”课题组的调查发现,由于语言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有些民族考生甚至看不懂考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允许民族地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己出题。
既然教师资格统考可能导致师范生教育的边缘化,是否可以实行强制性教师教育?教师资格统考对师范生教育最大的影响,在于前者为后者带来了边缘化与合法性危机,师范生教育日益变得可有可无。美国法律教育的历史显示,当多数州规定法学院毕业是参加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前提时,法学院的重要性大大提高。至今,从法学院毕业仍是参加美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必要条件,法学院因此成为律师职业的守门人,地位显赫,教师教育领域也不妨借鉴这一制度。
既然教师资格统考制度下教师教育有解制风险,是否可以建立多层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考试系统?使教师教育面临解制风险的主要是教师资格制度的应试取向,规避应试取向的策略一是前面提到的在国家层面推行教师养成路径,二是使考试变得难以通过短期培训一次应付。建立多层级的教师资格证书体系,使不同水平的初任教师拿到不同层次的证书———初级证书、临时证书或应急证书,之后在长期的考察或再次考核中确定教师新的资质水平,可避免有些教师滥竽充数。而从长远计,教师养成与考试系统两种策略合用,即在强制性教师教育中推行类似于美国普瑞克西斯的教师资格考试系列,更是保证教师质量的良方。
(摘自:《高校教育管理》,2015年第3期,文章作者: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