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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及程序 (2021 年修订版)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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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新要求,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更好地推动我省的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根据当前教师教育领域的实际情况及教师教育研究成果的特点,对《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进行了修订,该标准自 2021年立项课题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结题条件

立项课题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达到预期目标,形成研究成果后,可向中心提交结题申请。

二、结题标准

 (一)结题成果标准

每项课题结题必须完成申报书上的成果承诺,研究成果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如TER20**-***)。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重点课题、委托课题结题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其中1篇为CSSCI来源期刊);出版著作1本;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三等奖及以上);省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示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1份;发明专利1项。

一般课题结题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公开期刊论文2篇(其中1篇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出版著作1本;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示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1份;发明专利1项。

自筹经费课题结题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公开发行期刊论文1篇以上(含1篇);出版著作1本;区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及以上);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示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1份;发明专利1项。

(二)结题验收材料

所有项目的结题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中心。

封面使用白色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

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

(1)结题资料目录(目录每一项需标明页码)。

(2)课题申请表(复印件)。

(3)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

(4)课题研究承诺书(复印件)。

(5)课题开题报告(复印件)。

(6)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复印件)。

(7)课题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综述、研究步骤、研究方法、成果简介、参考文献等)。

(8)课题结题表。

(9)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填写完成后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签署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意见并盖章。各项经费的使用需严格遵守申报书所填写的经费预算内容,若申报金额与我中心实际批复金额不一致,则需按实际批复金额与申报金额的比例进行调整。

(10)研究成果。著作及配套光盘等提交原件1份,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文复印件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

其中《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题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在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课题立项通知书》中心在每年《立项通知》发布后会邮寄到各单位科研处,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领取;课题负责人单位为四川师大或川师附小、附中的请直接到中心办公室领取。

三、结题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初审

各课题负责人按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结题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资料汇编》(一式三份),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后,在《结题资料汇编》中的《课题结题表》上填写初审推荐意见并盖章。

(二)发送结题资料

将《结题资料汇编》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scsjsjy@163.com。并将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的《结题资料汇编》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以快递(顺丰)的形式邮寄到:610068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二楼 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三)中心终审验收发证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人员就课题进行终审验收,验收合格的签发结题证书。

四、其他事宜

(一)结题验收时间

为保证课题结题申报、验收工作质量,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每季度末底进行一次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二)项目延期

不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由课题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经批准可以延迟1年结题。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5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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