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存,便于档案资料的查阅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评估,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及存档范围:
1.科研人员档案,如聘任合同书,出国学术交流证明等。
2.科研项目档案,如立项通知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等。
3.科研成果档案,如研究成果正本,奖励证书等。
4.学术会议档案,如会议通知,会议论文、简报、纪要等。
5.科研经费档案,如纵向和横向经费拨入和支出帐册等。
6.工作报告档案,包括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等各类工作记录及
决议文本。
7.其他档案。
(二)档案管理专人制
档案由岗位责任制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并作为其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除文本档案管理外,还负责电子文本的档案制作和保存。
2010年6月
编辑: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