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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及成果管理条例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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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是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共同批准的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省教师教育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承担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专项课题,推广应用教师教育研究的成果。为了更好地履行本中心的工作职责,加强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在我省教师教育研究方面的“指导、规划、协调、管理”作用,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教师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科研项目
(一)项目来源
  1.本中心所聘专、兼职科研人员带进的国际合作、国家、部、省、厅或其他来源的项目。
  2.本中心安排给所聘专、兼职研究人员的项目。
  3.各单位向本中心申报经评审批准立项的项目。
(二)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立题
  (1)项目申报立题的时间
  每年2月1日至5月30日,为本中心项目申报立题时间。具体时间以每年度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2)项目申报立题的对象
  申报立题的项目面向省内外,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3)项目申报立题的步骤
  ① 每年1月底通过本所网页、向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发送项目申报立题文件、直接送达专家本人等方式发布课题指南。项目自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
  ② 每年5月30日以前,由本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本年度课题并推荐报送省社科联和教育厅。
  ③ 每年7月,通过本中心网页、省教育厅文件、直接送达专家本人等方式宣布课题立项。
(4)项目申报立题的要求
  ① 获准立项的项目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级别为省厅级。
  ② 凡获准立项的项目,项目承担人必须与本中心签订课题研究承诺书,方可算是正式立项。
  ③ 凡获准立项的项目必须在接到项目立项通知的三个月以内组织开题。
2.项目进行
  (1)重点项目从立题至结题,原则上以两年为期;一般项目从立题至结题,原则上以一年为期。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立项者应分别于课题立项12月30日以前在本中心网页上下载并填写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本中心报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逾期不报者,将自动停止科研经费的发放。(最后一次书面报告应以结题的方式进行。)
3.项目结题
    (1)结题申报条件
     立项课题在所规定的研究周期内,运行有序,方法科学,达到预期目标,形成研究成果后,可向中心提交结题申请。
(2)结题标准
     结题所需成果
   每项课题结题必须完成申报书上的成果承诺。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如TER20**-***),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重点课题。需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含3篇,其中1篇要求为CSSCI来源及以上)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一般课题。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含2篇,其中1篇要求为核心)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自筹经费课题。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含1篇)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注:“结题所需成果”中的要求自2014年立项课题起执行。
   (3)结题验收材料
   所有项目的结题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我中心。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
   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目录(目录每一项需标明页码);2)课题申请表;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研究承诺书;5)课题开题报告;6)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7)课题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8)课题结题表;9)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书(课题主持人为川师大的以川师计财处下载的经费预算表为准,主持人为其它单位的详见我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需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签署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意见并盖章。各项经费的使用需严格遵守申报书所填写的经费预算内容,若申报金额与我中心实际批复金额不一致,则需按实际批复金额与申报金额的比例进行调整;10)课题研究成果(著作及配套光盘等提交原件、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提交复印件,论文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
   其中《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题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详见我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
   所需材料中的《课题立项通知书》中心在每年《立项通知》发布后会邮寄到各单位科研处,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领取。项目负责人单位为川师或川师附小、附中的请接到我中心电话或看到网站《立项通知》后前往中心办公室领取个人的《课题立项通知》。
   (4)项目延期
   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课题负责人申报延期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左右。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5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5)结题鉴定程序
①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初审
    各课题负责人按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结题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资料汇编》(一式三份),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后,在《结题资料汇编》中的《课题结题表》上填写初审推荐意见并盖章。
    ②发送结题资料
    ③终审发证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人员就课题进行终审验收,签发结题证书。
   (6)其他事宜
   为保证课题结题申报、评审工作质量,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集中受理结题事宜。
 2007年8月制定
2010年7月修订
2015年1月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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