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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关于本科生、研究生兼做科研的管理制度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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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本科生、研究生兼做科研的管理制度

  (一)中心积极鼓励、吸收本科生和研究生加入相关课题组,并安排教授、副教授给予指导。

  (二)有科研意向的本科生、研究生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中心提出申请,经由导师同意后,由中心主任与该导师共同商议,如同意接受,须提交中心管理班子集体决定。

  (三)各类科研课题或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并能为受聘本科生、研究生提供适当待遇的,可设立助研岗位,选聘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协助课题(项目)研究、科研实验、社会调研等相关工作。

  (四)每年不定期向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学术讲座不少于8次,由外聘专家或中心研究人员主讲,鼓励学科之间的交叉,促进科研成果向教学的转化。

  (五)中心研究人员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除严格遵行学校各种有关的规定外,还应根据不同的学习阶段与接受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切实提高培养质量。

  (六)中心研究人员在开展本科生、研究生指导的工作中尽责与否和实际工作效果,将作为对该研究人员进行考核的一个内容。对于指导工作努力、成绩突出者,将给予鼓励或一定的奖励。如指导工作严重失职,又无实际有效的改正措施,则将予以相应的处分。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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