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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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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新要求,做好立项课题的财务服务与监督工作,推动我省教师教育类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制定了《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结题申报条件

  立项课题在所规定的研究周期内,运行有序,方法科学,达到预期目标,形成研究成果后,可向中心提交结题申请。

  二、结题标准

  (一)结题所需成果

  每项课题结题必须完成申报书上的成果承诺。所有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如TER20**-***),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重点课题。需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含3篇,其中1篇要求为CSSCI来源及以上)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一般课题。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含2篇,其中1篇要求为核心)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自筹经费课题。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含1篇)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注:核心指北大核心

  (二)结题验收材料

  所有项目的结题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我中心。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

  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目录(目录每一项需标明页码);2)课题申请表;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研究承诺书;5)课题开题报告;6)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7)课题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8)课题结题表;9)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书(详见我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由单位财务部门审核证明经费使用规范合理并盖章)。各项经费的使用需严格遵守开题报告时填写的经费预算表,如申报总金额与我中心实际批复金额不一致,则各项经费的实际使用经费=该项申报金额*(实际批复金额/申报总金额);10)课题研究成果(著作及配套光盘等提交原件、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提交复印件,论文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

  其中《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题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详见我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

  所需材料中的《课题立项通知书》中心在每年《立项通知》发布后会邮寄到各单位科研处,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领取。项目负责人单位为川师或川师附小、附中的请接到我中心电话或看到网站《立项通知》后前往中心办公室领取个人的《课题立项通知》。

  三、项目延期

  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课题负责人申报延期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左右。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5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四、结题鉴定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初审

   各课题负责人按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结题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资料汇编》(一式三份),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后,在《结题资料汇编》中的《课题结题表》上填写初审推荐意见并盖章。

  (二)发送结题资料

  将结题资料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scsjsjy@163.com。并将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的《结题资料汇编》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以快递的形式邮寄到:610068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天朗气清6楼  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三)终审发证

   为保证课题结题申报、评审工作质量,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组织人员就课题进行终审验收,签发结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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